詹氏食品(831219)5月28日发布公告称,公司实控人、控股股东、董事长詹权胜、董事会秘书方勇、财务总监宣艳于2018年5月25日收到股转公司《关于对安徽詹氏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据了解,2017年7月至10月,詹氏食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詹权胜累计占用詹氏食品资金700万元,形成非经营性关联方资金占用。
虽詹权胜于2018年3月26日偿还完占用资金,但上述行为构成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第四十八条第十三项规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关联方占用资金行为,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4.1.4条的规定。
与此同时,詹氏食品财务总监注意到上述占用资金情形后,未给予充分重视或表示异议,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其董事会秘书未及时披露上述重大事项,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业务规则》第1.5条的规定。
鉴于上述事实,股转公司对詹氏食品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詹权胜、财务总监宣艳、董事会秘书方勇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